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4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我局拟组织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审对象
2024年报考我区新任教师岗位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复审对象,复审人员名单详见本公告附件,如有错漏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596—2638810。
二、复审时间
2024年5月29日—5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请各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合理安排好个人事务,如期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审地点
龙文区教育局大会议室(景山机关大院4幢3楼)
四、复审材料
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再次认真核对个人信息是否与招考条件一致,并提供以下复审材料:
1.网络报名登记表、成绩报告单(考生打印,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在2024年7月30日前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4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放宽到2024年7月30日前取得。报考语文职位的,还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
4.高校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领到毕业证书的2024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可先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生成注册备案信息的全日制应届生可先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条件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的查询认证;
6.师范类专科及以上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装订,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本人。
截止2024年3月8日仍为本市在编教师(含试用期内)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时,出现考生放弃或审核不合格的岗位依次递补。
2.经资格复审合格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我局将在“龙文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wq.gov.cn/)的“公示公告教育信息”栏公告,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
3.根据招聘方案规定: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我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未尽事宜,按《2024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规定执行。
附件:《2024年龙文区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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