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1年烟台市蓬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工作程序,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初试
1.初试报到时间:7月17日上午8:00
2.初试报到地点:山东省蓬莱第二中学(烟台市蓬莱区南环路17号),从北门进入。
3.初试方式:笔试。
4.初试考试范围:教育教学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及综合素质测试等内容。
5.初试岗位:依据《简章》:“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招聘7人(含)以下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招聘8人(含)以上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4比例的,面试前增加初试环节”规定,报考下列岗位应聘人员须参加初试,报考其他岗位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岗位编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6 | 蓬莱区所属城区小学 | 语文教师a |
7 | 蓬莱区所属城区小学 | 语文教师b |
8 | 蓬莱区所属城区小学 | 数学教师a |
12 | 蓬莱区所属中学 | 英语教师a |
19 | 蓬莱区所属乡镇小学 | 语文教师a |
20 | 蓬莱区所属乡镇小学 | 语文教师b |
21 | 蓬莱区所属乡镇小学 | 数学教师a |
22 | 蓬莱区所属乡镇小学 | 数学教师b |
26 | 蓬莱区村里集学区中小学 | 英语教师b |
30 | 蓬莱区实验幼儿园 | 幼儿教师d |
32 | 蓬莱区北部镇(街)中心幼儿园 | 幼儿教师b |
34 | 蓬莱区南部乡镇中心幼儿园 | 幼儿教师b |
(二)面试
1.面试报到时间:7月18日上午6:40。
2.面试报到地点:山东省蓬莱第二中学(烟台市蓬莱区南环路17号),从北门进入。
3.参加面试人员范围:经初试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和报考其他不需要进行初试岗位的考生。
4.面试方式及范围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备课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8分钟。蓬莱一中英语教师、中学思政课教师、中学地理教师岗位的试讲内容为蓬莱区现行高中相应学科教材的有关课节;中学其他学科教师岗位及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的试讲内容为蓬莱区现行初中相应学科教材的有关课节;小学教师招聘岗位的试讲内容为蓬莱区现行小学相应学科教材的有关课节;幼儿教师招聘岗位的试讲内容为山东省幼儿园课程指导•幼儿学习资源的有关课节。具体试讲内容分招聘岗位现场抽签确定。
音乐教师、体育教师、幼儿教师岗位除试讲外,还需加试专业实践操作。面试结束后,音乐教师、体育教师、幼儿教师岗位按试讲成绩和专业实践操作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具体测试项目:
音乐教师:音乐教师专业实践操作满分100分,折合面试成绩50分。
(1)钢琴自弹自唱50分。钢琴曲目自选,限时3分钟(含试奏准备时间)。
(2)特长展示50分。舞蹈和器乐考生任选一项,内容自定,限时2分钟。舞蹈伴奏自备,可携带U盘,考场统一提供音箱。器乐除键盘乐器(钢琴、管风琴、手风琴、口风琴、电子琴)外考生可任选一种乐器,演奏一首独奏曲,曲目自选,乐器自备,不准带伴奏人及伴奏音乐。
以上两部分,由评委制定具体评分办法和标准。
体育教师:体育教师专业实践操作满分100分,折合面试成绩50分。
(1)队列队形口令与示范50分。
(2)技能展示50分。足球、篮球基本功展示,用球自带,考生可任选一项。
以上两部分由评委确定具体的测试内容并制定具体的评分标准、评分办法。由评委具体规定每项测试内容完成时间。若因非人为因素导致无法进行室外测试,必须进行室内测试,可由评委根据实际调整具体测试内容及测试办法。
幼儿教师:幼儿教师专业实践操作满分100分,折合面试成绩50分。
(1)声乐(戏曲)、舞蹈任选一项(60分)。声乐曲目自选;舞蹈种类不限,自选作品表演,舞蹈伴奏自备,可携带U盘,考场统一提供音箱。限时3分钟。
(2)命题简笔画(40分)。考试用纸由考场提供,考生自带画板(夹)及相关绘画用具,绘画工具不限,不得在试卷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和做任何标记,违者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时间10分钟。
以上两部分,由评委制定具体评分办法和标准。
二、笔试
1.笔试报到时间:7月19日上午8:00
2.笔试报到地点:山东省蓬莱第二中学(烟台市蓬莱区南环路17号),从北门进入。
3.参加笔试人员范围:经面试进入笔试范围的考生。
4.笔试考试范围:各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其中,蓬莱一中、中学及中小学招聘岗位的考试范围为高中学段学科专业知识,小学招聘岗位的考试范围为初中学段学科专业知识,幼儿教师招聘岗位的考试范围为幼儿教师保教知识与能力、综合素质等专业知识。
三、考试注意事项
1.招聘考试期间,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考试通知书(加盖招聘主管单位公章)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
2.请应聘人员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建议应聘人员尽量穿着浅色衣服赴考,防止入场体温检测时体温升高。
3.招聘考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应聘人员全程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试期间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考生家属等无关人员严禁进入考试地点。
4.考试全程,应聘人员不得携带、使用任何电子设备、通讯工具,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5.应聘人员遇到与自己存在应当回避关系的人员担任自己所在考场面试考官或笔试监考等考务工作人员时,要主动向本考场监督员或组织管理人员提出回避请求,违者成绩按零分处理。
6.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为保证应聘人员身体健康,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如因疫情防控变化无法如期进行考试,将提前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发布延期考试公告。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面试(初试)前28日以来应聘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聘人员须主动向招聘主管机关报告,并尽快自行就诊排查,招聘主管机关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正常参加面试(初试)审核的条件,如具备参加条件,应聘人员来蓬时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面试(初试)前14天起,应聘人员每日应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2.所有应聘人员进入考点时应佩戴口罩,主动提交《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详见《招聘简章》有关附件,内容较多,请考生务必入场之前全部填写完整并签名,不要现场填写,以免延误入场时间。无法提供的,不得进入考点)、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截屏或纸质打印健康通行码)、考试通知书(加盖招聘主管单位公章)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应聘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招聘考试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聘人员应主动报告。结束后,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
3.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按《2021年烟台市蓬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5–5645643260。
附件:1.应聘人员守则
2.笔试考生守则
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11日
附件1:
应聘人员守则
1.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初)试、笔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参加面(初)试、笔试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凭二代身份证、考试通知书、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进入考点。考生遗失身份证的,可凭护照、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入场参加面(初)试、笔试,否则禁止入场;无法提供健康证明或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者,禁止入场。
2.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室后应主动关闭手机和各种电子设备,将携带物品全部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应聘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离开考场,每名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须立即离开考场到等待室等候成绩公布。
3.应聘人员分面试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应聘人员按面试顺序号进行面试。
4.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进行备课,在备课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面试纪律,不准携带任何资料、书籍、报刊等物品进入备课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在备课室提供的教材(考题)上涂写或作记号。备课使用备课室提供的稿纸,备课结束后可携带本人的备课稿纸试讲,备课使用的教材(考题)不得带出备课室。
5.应聘人员面试时应先向评委说明自己的面试顺序号,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评委透露个人信息。应聘人员按照主评委的指令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试讲、答辩和技能测试。面试到达规定时间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6.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带好自己的物品立即离开考场到等待室等候成绩公布,离开时不得将面试考场的教材、资料和物品带走。
7.进入考点后应聘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接受监督,遵守面(初)试、笔试规则和考试纪律。禁止在考点、考场内喧哗吵闹、随意走动,不得有影响其他考生的行为,不得向工作人员询问与面(初)试、笔试有关的任何信息。凡有违纪和作弊行为的,取消面(初)试、笔试和聘用资格。
附件2:
笔试考生守则
1、考生进入考场除铅笔、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中性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物品要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生携带的手机和各种电子设备,必须在入场前关闭(设有闹钟的要关闭设置),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随身携带进入考场。考场内严禁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考生携带的不透明笔袋、不透明水杯、成包的抽纸或手帕纸、衣物及其他非答题所用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
2、考生入场后要依据准考证号对号入座,并将本人身份证、考试通知书展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在领到试卷后,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试卷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考场等。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考生应在规定的地方答题,答题卡需用2B铅笔填涂,答卷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中性笔书写,一份试卷必须同一笔色(几何做图除外)。答卷字迹要工整、清楚,必须按试卷规定的格式答卷,不准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须先举手,经工作人员同意后轻声提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工作人员询问。
4、考试开始后仍未入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终了铃响后,方可交卷。考试终了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按页码顺序整理好放在桌面上,坐在座位上不动,待工作人员收齐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才准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结束考试的考生须立即离开考点,不准在考场附近或考点内逗留。
5、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考生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选资格。
(1)将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号、座号写在密封线以外者;在试卷上做各种标记者;在考场内随便说话或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者;违犯考场纪律不听劝告者。
(2)夹带资料(书籍、笔记、小抄等)进入考场者;随身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者;偷看他人试卷、抄袭他人答案者;使用通讯工具、计算器者;帮助他人作弊者。
(3)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者;替考或被替考者;考试结束铃响后仍强行答卷者;故意撕毁试卷者;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答卷者;在考场吸烟者;将试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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