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1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简章》的有关要求,有关面试方案如下:
一、面试对象
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第三批公开招聘6个岗位,共66人。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规定面试比例,经现场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二、面试内容及方法
根据招聘岗位的工作特点和职位要求,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准备时间为40分钟(模拟上课准备时间30分钟,答辩准备时间10分钟),面试时间为20分钟(模拟上课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
三、面试流程
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1)、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附件2)、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附件3)按要求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经审核确认后,考生按岗位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其余人员在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后,考生退出考场,不得逗留。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
小学语文教师A:2021年12月11日;
小学语文教师B:2021年12月11日;
小学语文教师C:2021年12月11日;
小学数学教师A:2021年12月12日;
小学数学教师B:2021年12月12日;
小学英语教师:2021年12月12日。
考生于面试当天上午6:30至7:00报到,超过7:00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准考证打印时间:
小学语文教师A、小学语文教师B、小学语文教师C进入面试人员,在2021年12月8日9:00-12月11日6:30,登录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2021年李沧区教育系统第三批公开招聘专区”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小学数学教师A、小学数学教师B、小学英语教师进入面试人员,在2021年12月9日9:00-12月12日6:30,登录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2021年李沧区教育系统第三批公开招聘专区”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成绩评定及计算
面试由7名考官现场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照模拟上课成绩70%、答辩成绩30%的比例加权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当天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进行公示。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考点时,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1)、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纸质版(附件2)、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纸质版(附件3),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应主动向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电话0532-87614201)报告,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和就诊史,由李沧区疫情防控有关部门评估后确定考试安排。
2.无法提供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48小时以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3.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或出现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的考生,按照防疫要求评估后确定考试安排。
4.请考生严格服从考点现场秩序安排,室外不得聚集,排队期间保持1米线安全距离,按要求进入考点。同时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考点后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5.对来自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疫情前 14 天至最后 1 例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后 14 天(或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内入青返青人员,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 21 天者,考生居住社区 21 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 14 天但不满 28 天者,考试前 14 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青返青参加考试的考生,应提前3天向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电话0532-87614201)申报,并按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有关说明
1.未尽事宜按《2021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简章》规定执行。
2.请考生关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3.请考生自备适量午餐及饮用水。
政策咨询电话:0532-87614201;
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32-87610785;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32-85912185;
请在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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